病案管理规定
一.日常管理
1.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住院病案资料。
2.凡在院病历,应于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全部收回。
3.按时收回出院病案,进行整理、装订、核对。
二.病案保管制度
1.严格执行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。
2.住院病案不外借。
3.使用病案时,由病案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。
4.保持病案整洁有序。
5.严守资料保密制度。
6.原则上永久保存。
三.病案供应
1.非医护人员不得查阅病案。
2.医疗纠纷须经院长批准后,方可提供复印材料。
四.编目工作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