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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房制度

一.科主任或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查房,应有主治医师、住院医师、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;每周查房一至二次;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;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。
二.对危重病人,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,不能处理及时请示。
三.查房前医生要做好准备工作,认真负责。上级医师根据病情做必要检查和病情分析,并做出肯定性指示,并在病程记录中按规范做好查房记录。
四.护士长每周一次护理查房,检查护理质量,解决疑难问题。
五.查房内容:
1.科主任、主任医师查房:要解决疑难病例诊疗中的问题,审查新病人、危重病员的诊断及治疗计划,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、治疗,抽查医嘱、病历、护理质量,听取诊疗护理意见。
2.主治医师查房:进行系统查房,尤其对新入院、重、危诊断未明,治疗效果不佳进行重点检查及讨论,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。
3.住院医师查房:重点巡视危、重、疑难、待诊断、新入院、手术后病员,检查医嘱执行情况,及病员饮食情况,征求病人意见。
六.院领导及各科负责人,应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各科查房,了解病员治疗情况,及各方面存在之间问题,及时研究解决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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